关于对2017年度“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实施2017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泾扶贫办发〔2017〕34号)要求,现将截止11月30日提交资助申请并通过初审的792名学生的学籍情况及家庭贫困状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学生学籍、家庭贫困状况等方面有不符合条件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资助的问题,公示期满后,我办将按有关程序申报并发放补助资金。
一、公示时间:12月4日至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定街5号)
联系电话:0933-3321766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