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18年闹元宵“广胜杯”春官诗大赛公告

为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热爱泾川、建设泾川的热情,按照《泾川县2018年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的安排,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文化馆决定举办泾川县2018年闹元宵“广胜杯”春官诗大赛活动,热情欢迎春官诗传承人和爱好者踊跃报名表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示2017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落实201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及重点工作任务为主题,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传承、保护泾川春官诗这一特色民间文化遗产,丰富春节文化活动内容,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通过大赛,更进一步激发广大民间文学爱好者的创作激情,推动春官诗说唱活动薪火相传,不断发展,也通过春官说诗宣传十九大精神,讴歌主旋律、赞美新生活,褒扬真善美,推动我县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为促进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泾川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泾川县委宣传部  泾川县文体广电局

承办单位:泾川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泾川县广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赛对象:全县城乡春官诗传承人暨爱好者(年龄、性别、身份不限)。

四、报名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3日截止,逾期不再报名。

五、比赛时间、地点:2018年2月27日中午1点,回中广场。(正月十二日)

六、大赛要求

1、大赛环节:本次春官诗大赛分为三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自报家门,3分钟;第二环节:命题说诗,8分钟;第三环节:即兴表演5分钟。

2.表演顺序:按报名人数,实行抽签确定。

3、服饰要求:表演者统一为唐装或黑色西服;头戴礼帽;手拿羽扇;披红。

4、诗稿及表演要求:(1)内容紧扣大赛主题,特色鲜明、内容热烈喜庆、文明健康、催人奋进,具有较强的文学性、思想性及艺术观赏性。(2)符合泾川春官诗句式和韵调;(3)语言简短幽默、风趣、自信;(4)表演者吐字要清晰、表情富有神韵、节奏感强,临场发挥灵活自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七、奖项设置:拟定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品价值500元);二等奖3名(奖品价值300元);三等奖5名(奖品价值200元);优秀奖5名(奖品价值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评分标准:大赛设置评委5人,邀请县上有关领导及春官诗方面民俗文化专家担任。每个环节10分,评委现场打分,现场唱分,个人最后得分为三个环节得分之和,并按三个环节总得分排名。

1、自报家门(10分)

要求:服装整洁,精神饱满;语言幽默,清楚。

标准:(1)符合春官着装,衣着得体,2分;(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2分;(3)表情、动作与春官形象融为一体,2分;(4)朗朗上口,简单明了,4分。

2、命题说诗(10分)

要求:以展示2017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落实201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及重点工作任务,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泾川为主题,歌颂党的方针、政策,赞美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全县人民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泾川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变化、新风貌。

标准:(1)符合本次大赛主题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思想性强,3分;(2)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2分;(3)吐字清晰,准确把握节奏,韵律明显,2分;(4)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具有震撼感,3分。

3、即兴表演(10分)

要求:看到现场的景物、人物及事件临场发挥,间隔停顿时间不超过1分钟。

标准:(1)主题鲜明,用词恰当,4分;(2)诗句通顺、押韵,4分;(3)时间不超过5分钟,2分。

其他事宜

1、参赛者请务必于2月13日前报名,并自行准备好春官诗稿。诗稿务必于2月23日前交文化馆审定。

2、参赛者诗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统一用A4纸打印后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所有诗稿直接报送、邮寄、电子邮件均可。

邮寄地址:泾川县文化馆(县文广局四楼)

邮编:744300

电子邮箱:2830971953@qq.com

联系人:雷芸

联系电话:18293329512  

 

                         泾川县文化馆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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