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资格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62号)、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凉市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教发〔2017〕325号)文件精神及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1月12日发布的《平凉市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县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聘且至今一直在岗的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符合本次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条件的共有167人。其中取得教师资格,在小学(幼儿园)具有中师或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被授予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26名(详见附件1);取得教师资格、学历符合规定,但无县级荣誉称号和未取得教师资格、学历不符合规定,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的141人(详见附件2)。

现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署名来信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将按程序上报市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监督电话:0933-5928809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6日

附件1:泾川县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择优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

附件2:泾川县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择优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符合考试招聘条件人员)

泾川县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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