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上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月12日上午,县上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继续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回头看”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全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各项任务。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廷佐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赵小军主持会议,县政协副主席王建平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之后,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能够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全力推进落实,涉及我县的具体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2020年底前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了年度整改任务。但从市上通报反馈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全覆盖之后,即将开展第二轮督察,同时对第一轮督察的省、市、县(区)进行“回头看”,省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压紧各级责任,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全力加快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度。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重点对已整改到位、易出现反弹的问题和台账资料规范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的要求,强化协作配合,加强督查调度,全力落实整改工作各项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落实建筑工地对裸露场区落实抑尘措施,加快相关涉气企业全面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及升级改造,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要全面落实主干道路、主要街道湿法清扫,加大喷雾抑尘频次,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杜绝焚烧垃圾等行为;要加强清洁煤炭专营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运营管理,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要严格落实“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禁行、限行措施,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水污染防治方面,要切实加大城区污水排污口整治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建设进度;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泾、汭河沿线排污口整治力度,加快实施泾河百泉渡槽至水泉寺大桥、蔡家咀至长庆桥段防洪治理等河堤治理工程,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已关停的砂场、养殖场进行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辖区内沟道、沿河居民排污排查整治,严查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全力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建成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要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县城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积极考察引进第三方企业,加快构建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实行一体化服务体系;要认真开展中央督察反馈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回头看”,集中整改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全力加快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懒政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温泉开发区、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及县环保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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